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
关于无锡租车协议的问题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2-07-22 文章被阅读次数:2747

租赁协议就自己订立就行了,不要到车管部门,只有当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才要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。所办理的也只是一般的经营性租赁,所有权还是法人自己的。订立合同后法人要交营业税,城建 税,教育费附加,个人所得税,附江苏国税的规定: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》(苏国税发[2004]097号)规定,“私车公用”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、合理、合法凭据,准予税前扣除,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、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。

我们的优势
春节回家在无锡租车预订需趁早
多客户已经对我们的网络租赁平台加
无锡租车主要客户面对是新手练车?
中文客服热线
400-666-9112
mgzyqc@163.com
周一至周日7×24小时服务
公司合作
网络支付提供商
加盟协议 | 温馨提示 | 法律声明 | 租赁合同 | 租赁发票 | 车辆监控 | 联系我们 | 租赁管理系统
Copyright © 2012-2022 中国汽车租赁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68910号 电话: 400-666-9112